跳到主要內容
:::

101年補助原住民團體辦理原住民地區職業訓練計畫

 一、為推動偏遠原民部落之職業訓練,以提升原住民工作實務技能,促進就業,俾提昇其經濟生活水準,本中心擬於嘉義縣阿里山鄉補助原住民團體辦理在地就業屬性之職業訓練。

二、本計畫總預算新台幣120萬元整,各班次補助之總訓練費用以不超過60萬元為上限,預計得補助2-3班,培訓30-60人。

三、各班次訓練總時數以不超過2個月(或300小時),招生對象以年滿15歲,目前待業或失業具原住民身份之民眾為訓練對象,以招生30人為規劃經費原則,實際開訓人數15人(含)以上方可開班。經審查合格班次自核定通知日起至遲應於101年11月15日前開訓。補助各班次之總訓練費用應將其轉換核定為「個人訓練費用單價」作為核給補助經費計價的基本單位,並依本計畫說明書十六經費給付規定,檢附原始單據辦理核銷作業。

四、本計畫相關文件(申請須知、計畫說明書及契約書)已公布於本中心首頁(http://web.tnvtc.gov.tw),「檔案下載」頁面(資料夾名稱:101年度補助原住民團體辦理職業訓練),歡迎有意辦理原住民職前訓練之原住民團體前往下載參閱。

五、本計畫相關問題請洽詢聯絡人:台南職訓中心-輔導課,業務輔導員:林漢欽。電話:06-6985945轉1401。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