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簡章:下載
招考類別 |
飛機修理員 |
飛行個裝修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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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限制 | 1.雇八等飛機修理員:具專科(含)以上及從事相關證照工作『3年(含)以上』年資(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並須具備相關證照條件。2.雇七等飛機修理員:具專科(含)以上及從事相關證照工作『1年(含)以上』年資(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並須具備相關證照條件。【附註】:相關限制請參閱招考簡章。 | 專科(含)以上畢業。 | ||
工作性質 |
飛機配件修製 |
飛行個人裝備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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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數 |
雇七職等、雇八職等各1員 |
雇八職等1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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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23570元~26145元 |
261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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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飛機配件修製工場 |
飛行個人裝備維護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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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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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科目 | 實作40% | 飛機配件修製:結構修理、堵頭配製、噴漆及電氬銲等。飛行個人裝備維護:機件緊固及保險、縫紉實作。【測驗科目及操作方式,詳細請參閱招生簡章】。 | ||
筆試40% | 勞委會飛機修護丙級專業證照考試題庫佔20%。 | |||
各職類之專業科目試題題庫佔80%。【各職類專業科目試題:請自行至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就服中心網站下載】。 | ||||
面談20% | 口試10%:專業知識、對工作之參與能力、責任心、誠實與可信度、溝通能力等。 | |||
資格審查10%:證照加分須符合相關專長國家級證照始可給分,丙級加10分、乙級加20分、甲級加40分,最高以100分為滿分。 | ||||
報名日期 |
民國101年10月23日至101年11月8日止(一律採通信報名,以掛號方式,郵戳日期為憑) | |||
應試日期 |
民國101年11月20日星期二 | |||
報名方式 |
欲報名者請洽本基地會客室索取簡章或自行至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就服中心網站下載(網址:job.tainan.gov.tw之資訊公開專區-宣導資訊),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寄達「通訊處」審查。聯絡人:黃振城 電話:(06)2684815轉分機97-4402通訊處:台南郵政九0二九五號信箱 評價雇用人員招考委員會收 | |||
備註 |
【附註】:相關規定,詳情請參閱招考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