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警政署有關「管制刀械與危險刀械」宣導

法源依據:
1.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2.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管制刀械種類共 12 種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 1 3
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 ) 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 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內政部 90 年 11 月 20 日台( 90 )內警字第 9081482 號公告:

各類型鏢刀、非農用掃刀、鋼筆刀、蛇刀、十字弓等五種刀械,非經本部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或持有。

武士刀:外型似長刀,刀刃長短不一,手把稍長,可供雙手握用。

手杖刀:形如拐杖,分為二段,上半段裝刀刃,下半段為刀鞘,二段連接處裝置卡榫,抽出刀刃即為長刀。

鴛鴦刀:兩把利刃互相插入手把時如一木棒,雙手拉開即成兩把利刃。

手指虎:又稱鐵拳頭,金屬塊製成,中有四孔或單孔以便手指套入使用。

鋼鐵鞭:用多數不同類形鐵圈互相套扣而成。

扁鑽:刀刃為三角形,兩面開鋒,柄稍長,末端成圓圈。

匕首:為最短小之劍,刀刃兩面開鋒且相稱。

各類型鏢刀:型式不一,刀刃呈放射、星芝狀等多角形或刀刃呈紡錘狀,均
可供投擲。

非農用掃刀: 外形似長刀,其刀柄加長,與農用掃刀 (刀尖向開鋒面內彎
迥然不同。

鋼筆刀:其外型似鋼筆,體積較普通鋼筆略大,筆套內裝有小型刀刃。

蛇刀:其外型不一,刀刃部分呈三角形或不規則形狀,刀把中空可供
持握,其刀把或刃身週邊加上尖銳針刺,鋒利異常。

十字弓:係為發射箭矢之機械原理,並有槍托、準星、扳機、瞄準器、
望遠鏡等配備。

其他常見危險刀械法律規定: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 第 1 款: 無 正當理由攜帶
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