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台南呷頭路/月刊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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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協鉅細靡遺 促進勞資和諧               臺南紡織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合照

我建議每間公司都應該簽團體協約,協約優於勞                                                  圖/Freepik.com
基法,但給多或給少是公司的決定,工會的原則
是先求有再求好,慢慢爭取。例如本來年節獎金                                     工作有「法」保 09
只發2,000元,但物價上漲了,就和公司談調到
3,000元,就算公司虧損也要照發3,000元年節獎
金,因為寫在團協裡面了,如果公司賠錢有意不
發獎金,可要求公司照團協走,這就是團協的好
處,減少勞資的變數,讓勞資關係更穩定。

南紡的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及盈餘分配,都具體
寫入團體協約中,比如年終獎金1個月,不論公
司再怎麼虧,從來沒有不發,我在公司服務41年
了,公司從來沒有慢給薪水或不給薪水,只有那
一次營運很差,暫時減薪度過難關。

另外還有福利會,每年普度拜拜,公司讓員工選
擇要拜什麼,有的選米、有的選餅乾、有的選堅
果,約600元左右的祭品讓員工帶回去,公司每個
月拜拜的祭品也會分給員工,團體協約可以鉅細
靡遺,促進勞資雙方關係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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